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基层工作,强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募选社区非户籍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汇源社区非户籍委员1名,主要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募选。
二、岗位资格条件
根据《广州市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试点指引》的通知,非户籍委员参选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年11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1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1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4.在选举社区连续居住1年以上(需出示本人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居住期满1年的材料)。
5.书面承诺书(承诺只参加居住地居民委员会选举且不参加户籍地居民委员会选举)。
6.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同等条件下,担任过社区委员、社会组织党支部委员、社区兼职工作人员等经历,长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可优先推荐为建议人选。
7.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采用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至2024年12月8日18时,把报名所需资料通过扫描发送到邮箱fyb200507@126.com,以名字+报名岗位命名压缩文件,逾期不候。
2.报名资料:⑴户口簿、⑵身份证、⑶毕业证、⑷居住证(需在选举社区范围内)、⑸无犯罪记录证明、⑹计生证明、(7)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凤阳街非户籍委员报名表》(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注:参选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凡向凤阳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参选人员,即视为同意将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交由凤阳街道办事处备案,一经提交,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3.咨询电话:凤阳街道公共服务办,简小姐,020-84070169。
(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
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遇递补人员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下一轮的递补)。
(四)选举。经考试、考察完毕的人选需汇源社区进行居民代表选举。选举完成后方能正式确定人选。
(五)公示。根据考试、考察、选举情况,将拟委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公休假日)。公示后,由招聘单位发送是否聘用的通知书,考生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六)入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用。根据参选人员考试成绩、考察、选举及体检结果,确定录用委员,凤阳街道办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参考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