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我局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一)招募范围
面向全县招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对象
男性年龄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进行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动物防疫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募名额
全县拟招募1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20日截止时间为17:00)。
(二)报名地点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楼501室(富世街道海棠路183号)。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4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市县级动物防疫相关政策文件及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
(二)优秀经历加分
自2021年以来,有县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提供佐证材料可在考试成绩上加分,一个年度考核优秀加3分,总加分不超过9分。
(三)专业操作技能考试
1.理论考试成绩与优秀经历加分合计排名前15名者,进入第二轮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若有分数并列者,以优秀经历加分高者靠前,若均无优秀经历加分或优秀经历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第二轮专业技能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2024年12月31日,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在全县取得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中抽取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考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并评分,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操作技能考试成绩×60%+优秀经历加分。
六、体检
总成绩排名前10名的人员参加体检(若出现同分情况以专业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专业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以操作用时少者排名靠前),若有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公示
按照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及聘用
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九、相关事项提示
报名时申请人须填写《富顺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申请表》、提供学历原件或其他学历证明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免冠照片(2寸)2张,申请加分人员同步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十、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招考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813-5155363。
(二)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办0813-5155281。
附件:
2.
3.
4.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