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为区属中学招聘48名2025届公费师范生。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教育系统。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1 |
初中语文 |
8 |
2 |
初中数学 |
8 |
3 |
初中英语 |
6 |
4 |
初中物理 |
6 |
5 |
初中生物 |
2 |
6 |
初中历史 |
6 |
7 |
初中政治 |
4 |
8 |
初中化学 |
2 |
9 |
初中信息技术 |
3 |
10 |
初中心理 |
2 |
11 |
初中地理 |
1 |
总计 |
48 |
备注: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进行岗位间计划调剂。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5届毕业的湖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语文、英语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12月11日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另通过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芙蓉教育微信公众号、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就业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含接收本区生源)
1.报名时间:12月13日上午9点—12月19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网站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料准备: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身份证(正反两面)②在校学习成绩单③就业推荐函④就读学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考核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⑥担任学生干部履历及获奖证书(不超过三张)。上传的图片统一用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
(三)资格初审
12月13日—12月19日,组考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
(四)面试考核
1.举行专场招聘宣讲会:12月20日—23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西南大学北碚校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举行专场招聘宣讲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几所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可凭身份证和报名表打印稿进入以上三所大学校园,参加宣讲会。
2.审查确认:宣讲会后,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面试考核。
3.考核安排: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原则上为宣讲会第二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为试教加结构化面试。其中面试权重占30%,试教权重占70%。考核流程为现场抽取教材—备课(30分钟)—无学生试讲(8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
4.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相等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入围人员。
(五)体检
体检原则上安排在面试考核第二天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等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总成绩相等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区委审批后,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信息等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3.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
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4683254 84683244
2.监督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 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683263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