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吉安镇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工作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工作地点:吉安镇石松村。
三、招聘条件
1.吉安镇石松村脱贫人员。
2.户籍为吉安镇石松村。
3.坚持党的领导,身体健康,无纹身,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参与非访、集访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社保大厅(联系电话:49568028)。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由报名单位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面试合格者,由派遣单位重庆市永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聘用工作人员每月基本工资924元。合同期限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