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的化债举措,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以更好地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